我院(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有业务完全独立于生产、使用、销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为保证院检定/校准/检测/检验/能力验证提供工作的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特作以下承诺:

a) 我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的管理体系能够保证检定/校准/检测/检验/能力验证提供工作的质量,并有机制保证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b) 我院对所有委托方均持科学、公正的态度,确保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数据和结果的科学、公正、准确、可靠。

c) 检定/校准/检测/检验/ 能力验证提供相关人员独立开展工作,并有机制保证在工作中不受任何外来干扰。院行政领导承诺不对技术工作进行不恰当干预,维护检定/校准/检测/检验数据和结果的公正性。

d) 我院检定/校准/检测/检验能力验证提供工作的技术依据均符合认定认可准则和/或法律法规的要求。

e) 我院保证对委托方的样品、图纸、技术资料、数据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委托方权益。

f) 我院全体员工均不从事可能影响我院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包括产品开发、技术咨询和营销等。

g) 我院有纪律约束全体员工,不接受与职务工作有关的馈赠,不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索取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不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我院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h) 我院有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所发现的任何对测试结果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

质量方针:公正、科学、准确,高效。


质量目标

总体目标

a) 建立符合国际要求的管理体系, 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以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实验室为目标,创建技术水平高、检测速度快、证书/报告质量好、服务态度佳的实验室。

b) 坚持以客户为导向的原则,识别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倾听客户的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院(站)全面持续的发展。

c) 加强培训, 提高素质, 使全体员工明确质量方针和目标, 自觉遵守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为实现总体目标而努力工作。

d) 每年制定可量化的质量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

服务质量承诺

——行为公正: 自觉遵守公正性声明。

——方法科学: 遵循科学求实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从事检定/校准/检测工作。

——结果准确: 证书/报告规范严谨、数据准确可靠。

——工作高效: 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不断改进业务流程,确保检定/校准/检测工作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

——收费合理: 遵守财经纪律,检定/校准/检测费用不高于国家及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客户满意: 主动了解客户需要, 提供优质服务, 及时受理和处置客户的投诉,提供快捷、方便的后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