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关于12批次婴幼儿辅助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 第92号)
发表时间:2015/11/27 9:43:45  浏览次数:266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2015年7~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40家生产企业的81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0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信息如下:
       
  二、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信息如下:
       
    三、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分别通知江西、福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整改情况请有关省局于12月25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